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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农民可在经销网点直接领“家电下乡”补贴

发布时间:2009-08-04

  东亚讯(记者王玥)8月3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从7月23日起,全省实行由“家电下乡”产品经销网点直接发放财政补贴资金。

  据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2日,全省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157934台,销售金额3.06亿元。但农民在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后,普遍反映申领补贴时间长,手续繁琐。

  为了简化财政补贴资金的兑付程序,省商务厅经认真调研,并与省财政厅协商,决定调整完善我省“家电下乡”产品财政补贴资金的兑付办法。从7月23日起,我省农民只需携带购买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指定的“家电下乡”产品经销网点处购买产品,并在经销网点直接领取财政补贴资金。即: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交付产品全部价款,而是交付所购买产品价格扣除财政补贴资金后的差价款。

  签订经销网点直接发放财政补贴资金协议的经销网点如果以各种理由拖延、减少或拒绝支付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农民的财政补贴资金,农民可向当地商务、财政部门举报。如乡镇财政所无故拖延或不受理“家电下乡”产品经销网点提出的复核申请或不及时拨付其垫付的财政补贴资金,该产品经销网点可向市(州)、县(市)财政部门进行举报。经销网点与乡镇财政所结算的具体日期不超过l0天。

  另外,对今年2月份以来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没有完成财政补贴资金兑付工作的,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兑付后续工作。对农民没有申报财政补贴资金的,乡镇财政所要及时通知农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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