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拍卖临储玉米不按时报送统计表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10-08-28
各有关市场、交易客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8月24日购买东北(含黑龙江、辽宁、吉林、内蒙古)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企业需提供《玉米日处理能力(日需求量)及定期报送统计报表证明》, 经有关部门审核,发现部分企业提供虚假证明,已作违约处理。现根据国家粮食局要求,凡是8月24日参与购买东北国家临时存储玉米的企业,必须于8月30日 前将企业登记注册以来的报送粮食主管部门的全套统计报表提供粮源所在地的批发市场,以备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如不能如期提供全套统计报表或提供虚假证明的, 一律按违约处理,并不得参与下周二玉米及今后的有关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
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