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地区玉米竞价交易企业资格审核更严格
发布时间:2010-09-04
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省(自治区)粮食局,安徽粮食批发市场及其有关联网市场:
为规范市场秩序、严肃纪律,确保参与竞买的饲料加工和养殖企业符合交易规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履行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的义务,经商国家有关部门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参加过2010年8月24日和8月31日东北玉米竞价交易会企业,要经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已按有关规定建立了统计台账、定期报送了统计报表,并符合《国家临时存储粮食(东北玉米)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相关规定,才可以继续参加9月7日及以后的东北玉米竞价交易会。
二、 其他有意向参加国家临时存储粮食(东北玉米)竞价交易会的企业,须在9月8日前向有关联网粮食交易市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可参照东北玉米定向交易会报名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并取得竞买资格后,可以参加东北玉米竞价交易会。具体审核办法如下:
1.交易市场根据《国家临时存储粮食(东北玉米)竞价销售交易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竞买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于9月9日报送至交易市场所在地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
2.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将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了粮食统计台账,履行了向当地粮食部门报送统计报表义务的企业,于9月13日下班前报送至国家粮食局调控司。
3.国家粮食局调控司对企业统计报表情况进行复核后,在9月15日前将审核结果函告交易市场,并由交易市场将符合竞买资格的企业名单对外公告。
国家粮食局调控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