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粮食网手机版

黑龙江频频出台政策稳定玉米价格

发布时间:2010-11-14

      黑龙江省玉米在需求旺盛以及农民惜售等因素影响下,价格节节走高。绥化地区水分28%玉米,开秤收购价格在1380元/吨,目前收购价格在1400元/吨左右;齐齐哈尔水分25%玉米在1.47元/公斤左右,价格比上年同期提高18%;七台河玉米价格与前期相比也大幅上涨,当地贸易商和加工企业到村屯采购不断增多,其中28%水分以下玉米村屯收购价为 1.45元/公斤,较月初上涨近0.18元/公斤。

      按照国家部署,目前黑龙江省接连出台落实国家调控措施,规范秋粮收购市场,维护粮价稳定。月初黑龙江省下发加强秋粮收购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通知,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粮食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全面加强粮食市场监管,维护粮食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加强对收购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已经备案并在本地区收购粮食的,要加强对其收购行为的监管,督促其履行有关义务;对未备案就开展收购活动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检查处罚。

      此外,黑龙江省下发选择部分骨干企业参与粮油市场调控实施方案,意在健全和完善黑龙江省粮油市场宏观调控体系和机制,引导骨干企业树立大局意识,带头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带头维护粮食收购市场秩序,带头稳定粮食市场价格,承担特定调控任务的企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相应的调控任务。企业要认真执行各项粮食行政法规,执行最高库存的相关规定,依法建账,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

      黑龙江省又出台《粮食经营者最高库存量标准试行办法》,防止粮食投机、囤积行为,要求各地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尽快对本行政区域内粮食经营者,特别是从事粳稻和玉米收购、加工、销售企业,严格按照省定标准逐户核定企业最高库存量,确保11月中旬完成,并将核定结果分别逐级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要求全省粮食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本办法,企业库存应当保持不高于核定的最高库存量。对不按规定认真履行最高库存量义务的,对情节严重的,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以超出部分粮食价值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取消粮食收购资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国家已经禁止中储粮在今年参与玉米等粮食贸易性收购,这对于未来稳定市场价格将产生重要影响。国家粮食局明确表明,今年秋粮收购国家将通过减少市场收购主体、强调最高库存量义务、减少或取消入关收粮运费补贴等政策来调控国内市场。在此调控下,今年秋粮收购主体收购行为受到限制,随着措施的实施,玉米等价格增速也将变缓。

      常规年份,黑龙江省等东北地区售粮高峰多数在春节前形成,目前市场中新玉米数量不多,短期之内玉米市场将延续当前走势。此外,黑龙江省粮食由于种植成本的提高,以及当前通胀因素作用,价格下行空间也有限。



分享到:
金谷粮食网 > 行业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