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正式启动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09-10-16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保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
安徽保监局网站10月16日报道,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安徽保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鼓励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安徽省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工作。一是遵循“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鼓励各地结合生产实际和农户需要,自主选择特色农产品开展试点。二是重点支持开展特色粮经、茶叶、果蔬山珍、畜禽、水产品和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保险,对规模化、产业化的种养品种,允许比照特色农产品开展保险试点。三是结合农户保险需求确定保险责任范围,由经办机构和地方政府协商确定保险条款和费率,合理确定保险保障水平。四是实行财政奖补政策,允许各地政府自行确定比例对投保特色农产品保险的农户和经办机构给予补贴和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