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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粉增白剂五月一日全面停止使用

发布时间:2011-03-02

    昨天,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公告称,自今年5月1日起,禁止在面粉生产中添加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钙,也即面粉增白剂,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也不得生产、销售面粉增白剂。此前按照相关标准使用面粉增白剂的面粉及其制品,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有关人士表示,面粉增白剂已经没有技术上的必要性了。食品工艺必要性和安全性审查,是决定某一添加剂是否使用的标准。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发展,即使有些添加剂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是安全的,但如果食品工业已经不需要了,工艺技术没有必要再使用这种添加剂了,有关部门就可以通过征求意见后予以撤销。

    现在距5月1日还有两个月时间,对于面粉增白剂过渡期的问题,很多人不理解,既然它没有必要加,为什么还要给过渡期?相关部门的回答是,如果添加剂有毒有害,会立刻制止它,但有时候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不是这么特别紧密的时候,会给它一个延伸期,让企业来转轨。

    此次禁令提前至今年五一,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陈锐表示,前段时间卫生部门两次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全社会高度关注。这是一个重大的政策调整,要给方方面面留出准备的时间,但社会上对于这一事件确实有很多声音,要求缩短实施的时间。根据这个情况,卫生部门与方方面面进行了反复研究磋商,确定了调整的时间和程序,最终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留出了两个月的过渡期。

    食品添加物质鉴定将有标准

    卫生部监督局局长苏志介绍,为配合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需要,卫生部正在抓紧制定《关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中有毒、有害非食用物质鉴定暂行办法》。今后,在公安部门进行刑事审查的时候,判定一些物质是不是属于有毒有害、是不是涉嫌刑事犯罪,都会有一套技术上的标准和鉴定办法。

    “《办法》出台的最大意义是,将加大对违法添加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苏志说,这样卫生部门就加强了与公安、司法和技术之间的衔接,使公安部门在立案阶段就能及时提供立案依据,便于公安部门开展刑事侦查和司法处理。

    卫生部监督局标准处处长张旭东介绍,目前该《办法》已有了征求意见稿,现在正在进一步征求意见。《办法》涉及到鉴定范围、鉴定程序、鉴定的技术单位、鉴定结果和鉴定时限等方面。

    昨天,卫生部、公安部等6部门还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案件查办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今后,对于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将一律依法给予法定范围的最高限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从严处理。

    去年有两人因食品安全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随着新的刑法修正案(八)的公布,这方面的力度还会进一步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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