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重奖调动各级地方政府粮食增收积极性
发布时间:2011-03-27
为着力稳定种植面积,提高单产,调动各级地方政府抓粮稳粮的积极性,河北省将以2010年为基数,对粮食增产达到34%以上的市(县),奖励200万元;单产达到800公斤以上的市(县),奖励300万元;单产达到900公斤的,奖励400万元;单产达到 1000公斤的,奖励600万元。
为着力稳定种植面积,提高单产,调动各级地方政府抓粮稳粮的积极性,河北省将以2010年为基数,对粮食增产达到34%以上的市(县),奖励200万元;单产达到800公斤以上的市(县),奖励300万元;单产达到900公斤的,奖励400万元;单产达到 1000公斤的,奖励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