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万农村老人将领养老金
发布时间:2009-10-26
本报10月25日讯(记者 王斌)今日,记者从省农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获悉,2009年新型农保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共3055万元已经下拨,这部分款项将及时发放到8个试点县(市)60岁以上农民手中,涉及20余万人。
目前,我省首批确定清徐县等22个县(市、区),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其中,自试点开始已满6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居民,未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政府按月支付30元基础养老金直至身故。基础养老金由省、市、县按1∶1∶1的比例分担。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同时对计划生育优待户等特殊群体给予照顾,所需资金由当地政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