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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粮油购销贷款按年度实现本息结零管理

发布时间:2011-04-29

    农发行总行日前下发了《关于实行粮油准政策性收购贷款按年度本息结零管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对粮油准政策性收购贷款按年度实现本息结零管理。此举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粮油准政策性收购贷款的管理,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通知》明确,粮油准政策性收购贷款(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贷款”)按年度本息结零管理,就是指上年(粮食年度)发放的粮食收购贷款原则上应在今年同品种新粮收购季节开始前收回贷款本息。纳入年度结零管理的贷款包括粮食收购贷款、油料收购贷款、加工企业粮食收购贷款和加工企业油料收购贷款。粮油品种包括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油菜籽及其它经农发行总行批准列入准政策性收购的粮油品种。农发行各省级分行根据当地粮食品种和粮食收购实际情况,参照各品种收购季节开始时间,确定粮食收购贷款本息年度结零时间,原则上应在同品种新粮收购季节开始前收回贷款本息。

    《通知》指出,实现粮食收购贷款存量风险见底是实行粮食收购贷款按年度本息结零的前提,各级行要在今年新粮上市前全部收回2010年度发放的粮食收购贷款,就必须把2009及以前年度发放的粮食收购贷款的风险全面见底。实现2009年度及以前发放的准政策性粮油收购贷款风险见底,就是要做到库存粮食全部销售出库收贷;没有库存粮食对应的贷款要查清资金去向和贷款占用形态,对出现的不良贷款,要如实反映贷款占用形态。各级行要在风险排查、摸清底数的同时,抓紧组织清收2009及以前年度发放的粮食收购贷款。

    《通知》要求,各级行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粮食收购贷款按年度本息结零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在当前我国粮食市场和保供稳价形势比较复杂的情况下,审时度势,积极引导和组织开户企业理性收购,稳健经营,防止囤积居奇和“赌后市”等非理性行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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