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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有粮食继续企业改革 加快“八大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1-06-23

    “十二五”期间,黑龙江省粮食行业在继续深化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的同时,将加快“八大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粮食调控体系。通过全面做好粮食购销、完善地方粮食储备和应急保障体系、增强调控政策执行力度、加强粮食运输协调、推进粮食产销合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支持政策等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粮食调控体系,促进粮食顺畅流通和农民增产增收,保证粮食市场供应,维护粮食市场秩序,为国家粮食安全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是完善粮食仓储设施体系。通过优化仓储企业布局、加快仓储设施建设、实施农户储粮专项等措施,加快完善粮食仓储设施体系,提高仓储能力和水平,以适应我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巩固提高工程的需要,适应政府宏观调控和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战略升级的需要。

    三是建设粮食现代物流体系。通过建设粮食物流通道和网络体系、推广散粮和集装箱运输、完善粮食物流节点服务功能等措施,加快粮食物流体系建设,形成铁路、公路、水路“三位一体”的现代粮食物流网络体系,提高粮食流转能力,降低流通成本。

    四是构建现代粮食加工体系。通过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培育龙头和名优品牌企业、推进大项目建设等措施,构建现代粮食加工产业体系,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精深加工转化水平和资源利用效率,增强龙头企业牵动作用。

    五是健全粮食市场体系。通过规范收购市场、实施“两台一所”建设工程、鼓励期货市场发展等措施,全面加强粮食市场体系建设,提升粮食市场交易和信息服务功能,提供有效质量安全保障,优化粮食流通环境,降低交易成本和风险,提升粮食流通效率。

    六是完善粮食检验监测体系。通过设施改造提升、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品质数据库和检验监测公共服务平台、创新管理机制等措施,加强和完善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改善检测环境条件,完善服务职能,提升检验监测整体水平,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供科学、公正、权威的质检服务支撑。

    七是建立粮食产业科技、人才支撑体系。通过粮食仓储、物流、加工、检测等领域新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和开发提升及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提高产业发展和储粮安全科技含量,增强引进和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专业人才比例,提升专业技能人才能力和水平,为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和人才支撑。

    八是建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体系。通过加强执法工作体系建设、完善市场监管制度建设、加强执法环境建设等措施,建立与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任务相适应的机构健全、队伍精干、行为规范、制度完善、权责明确、监督有效、覆盖全面的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体系,全面落实依法行政,为建设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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