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涡阳直属库一官员因渎职被立案查处
发布时间:2011-08-05
2010年下半年,亳州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线索称,涡阳直属库相关人员在收购托市粮小麦过程中,超越职权,使所收购的有质量问题的小麦予以验收,给国家造成上千万经济损失。
接到线索后,亳州市检察院指定涡阳县院立案查办此案,该院反渎职侵权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明,2010年5月14日,根据国家发改委等6家部委下发的粮食收购预案通知,涡阳直属库代表国家在涡阳、蒙城境内执行粮食收购任务(又称收购托市粮)。
2010年6月8日,犯罪嫌疑人鹿某经中储粮安徽分公司调任涡阳直属库任副主任(副县级),分管涡阳直属库质检科、监管科等部门工作。
2010年6月17日,蒙城各收储企业开始收购小麦,至25日共收购小麦20684吨。此间,涡阳直属库监管组对蒙城各收储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收储企业所收购小麦质量不符合要求,随即向8家收储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而此时,由于涡阳直属库违反规定过早将收购资金拨付给蒙城,蒙城的小麦收购工作已呈现无序状态,收购的小麦价格严重高于托市保护价。
随后,涡阳直属库监管组两次以书面形式向鹿某汇报,建议停止蒙城托市粮收购、停止资金供应,但鹿某未采取任何措施,任由蒙城各收储企业继续高价收购低等小麦。为顺利完成收购小麦的验收上报工作,鹿某同意以蒙城小麦收购单上的等级作检验结果上报分公司,并由其签字,将虚假等级的检验报告上报省分公司,使该批收购的63047吨小麦顺利通过验收并结算,致使涡阳直属库在支付蒙城县托市粮小麦收购资金上多支付247.9万余元。
2011年7月中旬,鹿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