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依法促机力度助推农业转型升级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年,正是浙江省从效益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这五年来我们全面推进农机化发展,掀起了农机化发展的高潮。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依法加快推广新装备、新技术,农业整合生产能力明显提升。这五年机械化水平提高了18%,水稻技术良种从几千亩推广到117万亩。 二是依法推进合作化、社会化,农村经营机制加快转变。贯彻落实《促进法》,既要着眼于加快发展增量发展农业机械水平,又要盘活存量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几年以来,我们大力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机服务业,五年规划发展农机合作社558家,承担了70%农机作业任务,提高了农机利用率和经营效益。同时,五年以来农业工业也以翻一番的速度在增长,成为浙江省制造业中增长最快的行业,尤其在金融危机里面表现尤为突出。 三是依法加强农机质量和安全管理,为农村建设注入了活力。根据《促进法》的要求,多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服务,切实保护安全生产,维护农民利益,构建起农机安全动态管理网络,建立农机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同时率先在全国出台拖拉机报废管理办法,事故处理办法,为打造平安之乡发挥重要作用。 总的来看,我深深体会到《农机化促进法》实施五年是浙江省农机化发展速度最快的五年,也是助推农业发展最快的五年。借此机会,我有几个建议,一个是要改革现有农机燃油补贴办法,依法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直接进行补贴。二是研究出台农机维修补贴政策。三是在政策性保险方面,考虑把高价值的农机装备纳入保险范畴。四是加快启动农机化推广项目,加强配套技术的攻关和推广。同时希望尽快研究出台农业机械贷款政策。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即将实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将继续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突出宣法、用法两个关键,在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完善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研究出台落实相关法规精神的政策性意见。具体工作突出五个坚持:一是坚持以扶持政策为导向,加快新装备新技术推广,着力突破粮油生产全程机械化“卡脖子”环节;二是坚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示范基地走向示范区,着力建设一批示范性好、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省级农业机械化示范区;三是坚持以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农机质量和安全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坚持以强化服务为核心,抓好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培育,深化推进农机服务社会化;五是坚持以队伍建设为重点,落实农机推广制度,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作者系:浙江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