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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县边界林地闹纠纷 无辜承包农民遭监押

发布时间:2009-11-13

  据湖南在线-湖南日报11月12日报道 家住绥宁县的农民邓太平,承包了该县与城步苗族自治县交界处的一片林地。前不久,他们父子在绥宁办理了采伐手续后前去这片山林砍伐树木,却被城步林业公安以涉嫌盗伐林木拘押,因为两县都声称该片林地属于本县所有。邓太平90多岁的老母又气又急,拖着几岁的重孙到邵阳市及绥宁县有关部门鸣冤叫屈。

  邓太平早在2003年11月就承包了绥宁县关峡苗族乡高坪村2702亩林地,并于今年3月领取了由绥宁县人民政府签发的林权证。7月,经县政府批准,邓将所承包林地中已成材的杉木林一次性销售给邵阳市朱某。8月,朱领取了由绥宁县森林资源管理保护站签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后,组织工人在林权证红线图圈定的范围内进行砍伐作业。但9月4日上午,城步公安局森林分局的人以涉嫌盗伐林木为名,在绥宁县将邓太平的儿子邓集成抓走。     儿子被抓,邓太平怎么也想不通:承包的山林有合法证明,采伐又在林业主管部门办了手续,凭什么抓人呢?于是,邓太平由县到省,逐级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不但儿子没被放出来,10月9日,自己又被城步森林公安刑拘了。

  10月28日,记者来到绥宁县政府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位姓沈的负责人否认这片山林存在纠纷。他说,邓所承包的林地属该县的五界山场,位于关峡苗族乡高坪村与城步西岩镇山口村交界处。2003年邓家承包这片林地后,曾出现过一次超规定砍伐的情况,也是由绥宁林业部门处罚的。这片林地已由县里发了林权证和975立方米的采伐许可证,现已采伐了核定采伐量的三分之二左右。邓等人的采伐完全合法。     邓集成被抓后,绥宁县向邵阳市“应急办”打了报告,并致函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要求释放被抓人员,还派专人到城步协商,但没有结果。9月9日,在市林业局组织的协调会上,市林业局要求城步公安局森林分局先放人,但他们回答说:“关错了由城步负责赔偿,不要市局负责。”两天后,邓集成被城步批准逮捕。随后,邓太平又被刑拘。10月26日,邵阳市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听证会,但至今没有结果。     接着,记者又走访了城步苗族自治县政府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公安局林业分局。和绥宁方一样,他们坚称,邓所承包的山林属城步所有,是该县青界山林场造的林,所砍伐的林木都是城步的。

  邵阳市山林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这肯定是一起山林纠纷,因双方各有证据,都认定山林是自己县的,市里正在调处。据了解,目前,邵阳市下属各县与县的山林纠纷达156起,面积达30多万亩。

  到11月10日,邓家父子仍在关押中。既然对这块林地的权属问题两县各执一词,那就应该由两县和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林地究竟属谁,记者不便妄加评论,但邓家父子何罪之有?两县的山林权属争执也许一时半会解决不了,难道还要让两个无辜的农民继续关押下去吗?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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