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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粮局2011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储政策出台

发布时间:2011-12-05

    11月28日,国粮局出台2011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储政策,今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自治区实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
    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挂牌收购价格(国标三等质量标准)为2.00元/斤(4000元/吨),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0.02元/斤(40元/吨)掌握;收购期限为2011年11月23日至2012年4月30日;中储粮总公司及其有关分公司要严格执行大豆收购质价政策。

    1. 国家从2008年开始实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2008年至2010年,临储价格分别为3700元/吨、3740元/吨、3800元/吨。今年每吨临储价格提高了200元/吨,但相比处于高位的玉米价格,大豆种植的比较收益仍然偏低。

    2.由于今年国产大豆产量下滑,自新豆上市以来,产区市场收购价格便处于高价位运行中,目前商品粮收购价格3840-4200元/吨。由此可见,政策明确之后,产区各方惜售观望状态虽将改善,但预计对于市场的提振力度较为有限。

    3. 豆农的心理价位达到4400元/吨以上,临时收储价格低于豆农的预期,这可能会对下一年的大豆播种面积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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