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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起农业“保护伞”——吉林市农业保险参保情况的调查

发布时间:2009-11-16

  开展农业保险是一件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的大好事。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吉林市今年遭受了历史罕见的伏旱,据有关部门现场查勘,预计全市参保农户可获得赔偿金2300万元。应该说,这几年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推广,为吉林市的农业生产撑起了一把“保护伞”。

    2006年,省、市政府在舒兰市、桦甸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2009年,吉林市9个县(市)区全部开展农业保险试点。截至目前,全市种植业参保面积达58.39万公顷,其中玉米40.46万公顷,水稻12.15万公顷,大豆5.78万公顷;参保农户69.3万户(次),占农村总户数的45.2%,保费总金额达到1.72亿元,为参保农户提供风险保障金额18.44亿元。到2008年末,全市共获得赔偿6168万元,是农民自筹保费的2.4倍。

    吉林省政府确定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安华公司”)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作为吉林省农业保险经办机构。两家保险公司在同等费率和保费补贴等政策条件下,共同为吉林省农业生产提供保障。记者在安华公司吉林中心支公司了解到,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吉林市主要参保的农作物为玉米、水稻和大豆。按照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为中央、省和县(市)区共同承担80%,参保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仅承担20%。农民承担的保费(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具体为每公顷玉米60元,水稻64元,大豆40元;保险额分别为每公顷玉米最高3000元,水稻4000元,大豆2500元。这样的标准,对参保户来说,应该是相当优惠的了。而现在吉林市尚有超一半的农户未参加农业保险。

    据了解,宣传不到位是影响农民参保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农业保险面对千家万户的农民,保险对象相当分散。而保险公司没有太多的人力去做宣传推广工作,因此作为政策性保险的农业保险在推广过程中需要基层政府的大力协助,主要是依靠各乡镇的农业经营管理站和村社干部来做宣传工作。由于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职能和作用,有些基层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政策宣传不到位。还有个别村社干部可能嫌麻烦,很少给农户散发公司发放的宣传单,导致有些农民不了解农业保险的政策。

    对农业保险工作的宣传,乡镇经营管理站和村社干部也很无奈。舒兰市天德乡是舒兰市参保情况比较好的一个乡镇,农户参保率超过了70%。为了使尽可能多的农民参加农业保险,乡农业经营管理站下了不少力气做农民的宣传发动工作。但是由于没有足够的人手和经费,这项工作开展的也很艰难。舒兰市环城街道永安村党支部书记李瑞杰告诉记者,每到承保期,保险公司给他们收保险费的时间特别短,村里人手又不够,有时候甚至要把别的工作推掉,才能按时完成各种报表。

    理赔标准低,受灾方与赔偿方在损失范围、损失程度上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特别是农业的灾害损失程度界定比较难,这也在很大程度上挫伤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当前,我市的农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理赔标准较低,只保种地成本,而不保收入。按照有关政策,农作物损失在三成以下的不在保险责任之内,损失超过三成的,根据保险公司聘请的专家评估定损结果,按照不同的损失程度分档次来理赔。这样就可能会出现一亩地仅得到几元、十几元赔偿金的现象,使不少农民觉得参保不参保没多大区别。另外,专家评估定损是采取抽样的办法,也可能会出现评估误差,可能受灾重的农户没得到应得的补偿,理赔难以让农户满意。由于查勘、理算工作量大,理赔到户时间长,这些技术性问题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农业保险业务的开展。

    当然,也有一些存在侥幸心理的农民不愿参保。由于我国农业生产长期“靠天吃饭”,大部分农民风险防范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交了保费如果没有灾害发生,反而增加不必要支出,这种情况在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比较普遍。还有就是土地比较少的农民也不愿参保,他们觉得自家的地少,参保没有什么实际价值。

    尽管农民对参保有种种想法,但是随着一些局部灾害的发生,吉林市农民参保积极性正在逐步提高。据了解,由于年年受灾,农业保险也确实使当地农民减少了不少损失,舒兰市平安镇永丰村参保率已经由2006年的几户参保,发展到有90%以上的农户参保,其他地区的参保率也呈上升趋势。目前,各级政府和保险承办单位也正在利用这一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切实把这项惠农措施做好。 (记者 璩竹林)

 

(责任编辑: 朱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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