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八有”机制提升农村消防自救能力
发布时间:2009-11-18
中新河北网秦皇岛11月17日电 (记者 王宝德) 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透露,为进一步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环境,该市制定出台的农村消防工作“八有”机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农村消防工作新思路。
据了解,“八有”机制以推进队伍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和加强宣传教育、健全工作管理体系为主要内容。
要求“有专(兼)职防火员”和“有义务消防队”:各村要设有两名专职防火员,每天利用消防巡逻车同义务消防队员一起对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将实现“有消防水源”、“有消防设施器材”:要求各村普遍确定专门的消防水源,并在消火栓、饮用水井或其他可以利用的水源处设置醒目、容易识别的消防取水标志;
要求“有防火巡查记录”和“有防火档案”:每天消防巡查的主要内容是:检查住宅庭院有无火灾危险,村内公共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消防车通道或住宅楼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做到“有防火公约”“有消防宣传阵地”。全市农村均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村民防火公约》,要求村民在指定的区域存放柴草,做到灶前清、院内清、房前屋后清、道路两边清,并教育儿童不玩火、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玩弄电器设备。
据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人介绍,农村消防工作“八有”机制,目前正以试点引路、以点带面的形式在全市农村中逐步铺开。“八有”机制的落实,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农村的自防自救能力将实现明显提升,各类火灾尤其亡人火灾事故将得到有效控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