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4部门联手为农民工讨薪
发布时间:2009-11-23
11月20日,记者从衡水市有关部门获悉,自11月20日起至明年2月5日期间,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与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联合在全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确保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返乡过年。 据了解,衡水4部门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国家工资支付有关规定和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企业经营者是否存在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是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专项检查中,各用人单位都要对其今年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存在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在整改方案中详细说明拖欠、克扣工资的数额、涉及人员数量以及人员招用来源、拖欠时间、产生拖欠的原因等问题,并制订出具体可行的偿还计划。 另外,此次检查将加大对违法违规用工单位的处罚力度,对用工单位具有很强的震慑力。对于不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或者瞒报拖欠、克扣工资数额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处以罚款。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处理的同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将及时依法处理。 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请及时拨打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热线、衡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举报电话0318-2124087。 |
来源: 燕赵都市报 作者:李海菊 编辑: 安军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