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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政策性稻谷收储库共7家

发布时间:2012-12-18

   今年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每市斤为1.40元,以2010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粳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按国家稻谷标准(GBI350—2009)执行,相邻等级之间的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最低收购价收购任务的收储库点向农民直接收购的到库收购价。

   此项收购执行主体延边地区为7家,即:中储延吉直属库、和龙市龙水坪粮库、龙井国家粮食储备库、安图国家粮食储备库、中储珲春直属库、珲春市板石粮库、汪清县粮库。

   此稻谷最低价执行时间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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