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着力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一是切实促进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发展。2009年,全省确定30个县作为现代农业项目县,通过下达项目立项指南,规范项目申报,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评审,及时批复项目县实施方案,下达中央、省级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7.7万亩标准化生态茶园环境改良、排、蓄水系统建设和茶叶品种改良,18家农业产业化茶叶龙头企业茶叶标准化加工厂建设;支持了2.3万亩标准化池塘改造、6个种苗繁育基地,11个水产加工项目建设;支持了竹业、花卉和油茶3大特色产业生产发展。 二是积极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推进农业科技推广、农科教结合等,发挥农业院校、农业科研单位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更快转化为农业生产力。支持引进国外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闽台农业合作,重点在品种改良、农作物栽培技术、畜牧养殖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保鲜和运输技术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快形成闽台合作农业产业体系。大力推广农业“五新”,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为进一步改善耕地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安排专项资金在全省所有市、县(区)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安排土壤有机质提升补贴资金选择浦城、邵武等8个县开展绿肥种植,全省共种植32万亩。为加强农村推广工作,提升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全面推进农业科技入户,安排资金支持福安等16个县(市、区)开展基层农村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工作。 三是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三、四、九”农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省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促进优质、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按照“扶优扶强,带动型和成长型项目优先”原则,支持农产品加工型龙头企业和带动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特别是合作社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的总体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继续对20家“福建省品牌农业企业金奖”企业进行奖励,重点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福建优势和特色的品牌农业企业,推动农业转型升级。同时,为扶持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整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农业综合开发等专项资金,为120家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提供贴息补助。 四是着力加强农业生态建设。各级财政安排3.1亿元资金,用于支持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保护我省森林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沿海防护林工程和绿色通道工程以及严重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支持海洋环境监测和生态渔业建设,保护海岛生态和海洋资源,提高海洋生物多样性。 五是建立健全农业服务体系。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信息“三大体系”建设。加大对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农业有害生物防控的支持力度,加快动物免疫标识及可追溯体系建设;支持做好农业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标准化生产示范推广和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农业信息网络建设,加快形成全省统一的“三农”信息服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