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
发布时间:2013-06-03
5月31日,中储粮湖北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3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工作的通知》明确,湖北省定于今年5月30日正式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期截至9月30日。
中储粮湖北分公司对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小麦的数量、质量、库存管理及销售出库等负总责。中储粮直属企业作为小麦最低收购价指定收储承贷企业,具体承担小麦托市收购任务。今年中储粮总公司审核确定我省2013年最低收购价小麦委托收储库点515个,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多,涉及全省62个县市,其中确定我市2013年最低收购价小麦委托收储库点292个,覆盖我市所有小麦主产乡镇。
通知要求,有关中储粮直属企业要按照统一规范的合同范本与委托收储库点签订委托收购合同,明确管理要求及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各委托收购库点要在收购场所张榜公布国家最低收购价小麦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政策、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
小麦最低收购价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红小麦和混合小麦均为每市斤1.12元,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等内品(五等及以上),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每市斤0.02元。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