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 建设现代高效农业
“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我们吃的粮食无不直接间接地来自土地。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农产品的质量越来越重视,无公害产品成为众多市民的选择,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大气沉降、污水灌溉、固废污染、滥用农资等对耕地、水源形成的污染威胁日益严峻,国家对环境的保护也日益重视,河长制的严格实行、对灌溉水源的严密监控、对沼气大棚蔬菜的推广、对农畜产品的重点检疫都对提升农副产品的质量安全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由于受到县(区)现有技术条件、监测手段的限制,对农副产品质量的监控仍需要进一步整合、加强。
建议如下:1、严格落实对农用地的环境保护措施。《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提出,“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并要求“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抓紧拟定有关土壤污染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我区应根据国家关于防治土壤污染的政策、法规,加强对适宜种植农产品区域的规划和保护。以提升土壤肥力防治污染为项目,积极寻求上级部门的支农资金,合理规划工业项目,加强对安全可耕土地的保护,应首先在完善县区总体的土地利用规划前,开展土壤状况调查,评定等级,为土地的科学利用提供资源储备。可在农业和环保系统已有的监测系统的基础上,建立以环境监测部门为主体覆盖重点区域的土壤污染、养殖水域监测网络系统及动态信息库,在加强县(区)自我投入的基础上,整合市一级、省一级的监测手段、对监测项目划分不同的等级,明确各级财政的投入,以初步建立省市二级范围内环境与土壤水域监测数据共享机制,为大范围的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研发和土壤保护政策的制定提供基础数据。
落实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遵循“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严严格实行土壤污染问责纠错制;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保障污染控制措施的落实;在地方干部选拔和考核指标中设立刚性的环境保护目标,推行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审计制度。
2、不断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09年7月公布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则进一步规定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应当协助卫生部门收集食品安生风险评估信息和资料。由卫生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制度的落实关键是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
应确立卫生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信息收集的主体地位,从县级政府开始,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召集的议事协调机制,一则督察各部门信息报送,明确信息传递登记制度,二则明确食品安全预警等级与风险,及时核查包括农产品在内的食品原料的安全风险,分析有害物质来源,以便作好预先的防范。应在个人征信系统中专门列出与食品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对有违反食品安全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加强监管,以维护群众的饮食健康。
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则进一步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和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以及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审批机关、规划编制机关或者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调查处理。县(区)有关部门在配合上级部门的同时则更应作好事前数据的收集,在县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的同时,积极争取市级财政的专项资金支持。依托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的运用与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进一步加强对土壤、养殖水域重金属、有害物质含量的检测,不断提升对农产品源头质量的监控水平。
3、进一步推行农业集约化、标准化,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由于分散种植,农产品检测难以真正落实到位,农产品污染,给食品安全造成重大隐患,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进一步推行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已成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的重要途径。
应进一步重点扶持一些有影响、规模大、层次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信息服务,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的引进和推广。在不断提升基层农技推广工作事业经费实行补助的同时应不断完善农技推广的绩效奖励制度,不仅要与农户的收入增长挂钩,更要树立土地品质也是增长力的观念,只要土地品质提升或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就及时给予奖励,运用多种方式调动农技推广人员的积极性,创新考核评价制度。要充分发挥镇村两级负责农业工作干部的作用,整合农机、养殖业、种植业、水产业、畜牧业等专业技术服务队伍,以各村的科技示范户为先导,适当运用市场化模式,与村民建立风险共担机制,鼓励先学先行, 不断推进农业科技入户。持续开展农民技术培训,稳定和壮大农民科技人才队伍,建立农业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新机制。不断创新农技推广运行服务机制,加强农技人员与各类农业科技示范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的联结,根据地方财力,不断提升对农技推广服务财政补贴,鼓励和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技推广。应结合县级的土地利用规划,以本地效益高的“菜蓝子”产品、规模化经营为先导,引进现代化农业企业的技术管理方式,为农民增收提供现代化的引导。
结合新农村建设,将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与推进农业集约化、标准化生产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引导土地集中连片耕作,借助农业科学管理技术的推广,为农民提供稳定的增收渠道。借助农民整体素质的不断提升,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用,用科学方法对人畜禽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发展沼气等新能源,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引导工业和农业、城镇和农村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发展。
4、完善保障现代农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支持环境。应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可在县、市审批中心设立专门的涉农咨询窗口,通过网络、电话及面对面的方式向农民提供政策服务,切实让农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条件许可的话,还可整合有关部门对涉农政策进行汇编整理、及时更新,在政府网站设立专门窗口,方便查询。农业的产业升级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应不断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确定授信额度,适度简化贷款手续,增加贷款投入,并适当优惠贷款利率。为此应探索家禽、农作物抵押的保险机制,减轻金融机构的风险压力。
农业是基础性产业,由附加值较低,也常成为吃力不讨好的代名词,但农业的发展却事关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事关社会的稳定,更有待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的不懈支持、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