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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首次执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

发布时间:2013-09-02

   福建省粮食局、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制定《2013年福建省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要求按每50公斤132元的最低收购价挂牌收购早籼稻。这也是自2004年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以来,福建省首次启动这一政策。

   根据往年的销售情况来看,泉州市早籼稻的市场收购价格都会高于最低收购保护价,所以这一政策十年来从未被启动。”有关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新收水稻的市场价每50公斤只有128元—130元,低于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的132元/50公斤,亟须启动最低收购价,保护粮农利益。

   截至8月21日,泉州市已订单收购入库早籼稻6500吨,完成指导性计划6000吨的108%,提前超额完成早籼稻订单收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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