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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已批准粳稻和晚籼稻期货交易

发布时间:2013-10-21

   10月18日表示,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已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开展粳稻期货和晚籼稻期货交易。

  粳稻和晚籼稻是我国稻谷中的两个重要品种,与早籼稻共同构成了我国稻谷最主要的市场供给。据统计,2012年三者的产量分别约6444万吨、10655万吨和3329万吨,分别占我国稻谷产量的31.5%、52.2%和16.3%。粳稻主要种植在黑龙江、辽宁、吉林、江苏、安徽、云南等省,种植面积约856万公顷;晚籼稻主要种植在湖南、湖北、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安徽、福建等省区,种植面积为1597万公顷。

  “粳稻、晚籼稻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稻谷品种,近年来,粳稻、晚籼稻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农业生产组织和相关企业迫切需要相关期货品种来规避风险。”分析人士指出,开展纤维板、胶合板期货交易,有利于推动形成合理透明的价格体系,管理实体企业价格波动风险,推动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和相关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林产工业平稳健康发展。

  目前,郑商所已经完成了粳稻期货合约和晚籼稻期货合约的前期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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