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动农业保险发展
发展农业保险,不仅有助于广大农民规避农业生产经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对农业生产加以保护和支持;而且有助于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满足更多农业龙头企业的融资需求。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事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在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展农业保险,运用保险手段对农民进行转移支付,不仅有助于广大农民规避农业生产经营所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对农业生产加以保护和支持,发挥保险的信用保证功能,对于有效服务“三农”、满足广大农民保险保障需求和广大农业龙头企业融资需求、扩大保险覆盖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主要采取保险方式应对农业风险,并有40多个国家建立了有政策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比如,美国早在1938年就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对农业保险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大力支持;日本早在上世纪20年代末就推出了农业保险,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独特的农业保险模式;法国对农业保险实行低费率、高补贴的政策,并通过成立农业再保险公司、农业互助基金会分散重大农业风险。实践证明,采用保险的事前风险控制,是分散农业风险、减轻农户和国家负担不可或缺的手段。
当前,大力发展农业保险,我们既面临着一系列有利条件,也面临着较大挑战。一方面,我国高度重视农业保险工作,连续多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工作作了重要部署,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险种。同时,随着农业生产连年丰收,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农民的市场意识和风险意识不断加强,农业和农村发展所带来的各方面保险需求增长加快。另一方面,农业保险存在着高风险、高成本、费率厘定难、保险责任确定难、定损理赔难等问题,对保险公司在专业技能、研发能力、管理技术、人才储备、资金实力等各方面的要求较高。而且,随着世界各国逐步开放农产品市场并减少对农业的直接补贴,农业保险市场的竞争将更加激烈。面对这一形势,有关部门和广大保险公司要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充分估计困难,紧紧抓住机遇,把发展农业保险当作一件大事,既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又要增强紧迫感;既要着眼长远,又必须立足当前。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就要着力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经营机制和发展模式。开展农业保险的近期目标应以补偿农业自然灾害损失为主,稳定农业生产;为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农业保险应该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优先选择生产量大,关系国计民生的基本农作物作为重点支持的农产品险种;在风险保障范围上,应以发生频率高、损失大,无法通过人为措施预防和减轻为原则;对于一般的农产品,应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户所需要的保险产品,并宣传和引导农户购买。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就要着力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农业保险业务损失的不确定性较高,一旦遇上严重灾害,会面临较大损失,保险公司依靠自身的经营难以规避这种风险。国际上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国家大都通过提供再保险或者承担超赔责任等方式,对分散农业巨灾风险做出制度性安排。我国一些试点省份也已开始研究建立各级政府、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巨灾风险应对办法和机制。为了有效应对大灾风险,应积极借鉴各方面有益经验,努力完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一旦发生大灾风险,对于超过一定损失的超赔部分,除了必要的保费补贴和大灾风险的分担以外,保险公司还应该通过共保和购买再保险等商业途径分散风险。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就要努力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要进一步拓展重要粮油棉作物保险和大宗畜禽产品保险的覆盖面,努力提高小麦、水稻、玉米、棉花、油料作物保险以及能繁母猪和奶牛保险的承保率。要积极推进森林保险、育肥猪保险和橡胶保险试点工作。要针对地方农业生产实际,因地制宜开发保险产品,为地方特色农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风险保障。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就要加强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建设。要鼓励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在机构健全、内控完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人力、物力投入,积极拓展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将农业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一线。要针对农业保险业务特点,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和业绩考核机制,切实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就要加强农业保险业务管理。要坚持规范经营,做到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和理赔到户。要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对防灾防损防疫工作的投入,为农民提供防灾防疫、风险管理、产品信息等增值型服务,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
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就要加强农业保险与涉农信贷的合作。要鼓励各保险公司与农村银行类金融机构建立广覆盖、多层次、政策互补、风险共担的互动机制,加强产品开发、销售渠道和风险管控等方面的合作,充分发挥银行利率和保险费率的杠杆机制,探索分散农业风险和解决农村“贷款难”问题的有效方式,完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
在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同时,还要积极开展涉农保险业务。要鼓励各公司以农房保险、农村主要劳动力意外伤害保险等为重点,积极拓展保险服务“三农”的领域,探索开展农机保险、农产品出口信用保险、农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险种,为“三农”提供更多更好的保险服务。各保险公司应认真研究企业和农户的风险保障需求,遵循“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理赔便捷”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保险责任,开发适合“三农”的保险产品,满足“三农”的多元化需求,使保险服务覆盖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全过程。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