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浙江金华晚籼谷2100吨竞价销售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受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9: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举办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销售标的、数量及质量标准:
1、标的及数量:2012年江西产晚籼谷2100吨,详细标段见附件。
2、质量以实际存储库点大样为准,存放库点详见附件清单。
二、竞价人条件: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全国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均可参加。
三、竞价形式: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办法。
2、竞价交易为有底价竞卖,一旦进入网上竞价,竞价人应根据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的限量参加竞价,一旦超过限量,交易系统将提醒竞价人保证金不足并停止其在超限量标的上的竞价。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元/吨。
四、竞价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14年4月18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网》、《粮油在线》公开发布本公告。
2、看样: 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经至委托方办理手续后,到粮库实地查看大样,库点接受现场看样和出库事项咨询。
看样地点: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直属库。
看样、提货联系人: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9-82066626
3、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4月23日16:00前;网上报名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现场报名在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浙江粮油交易网网上竞价交易指南》。(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 、89015011咨询)
报名资料为: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请在2014年4月23日16:00前传真至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9-89126512
4、2014年4月24日上午9: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正式开始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结束后由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共同向竞得人签发竞价交易竞得通知书。
5、合同签订时间:竞得人在接到竞得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凭竞得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签约人身份证与委托方(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签订《粮油购销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则作竞得方违约处理。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收取:
1、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每竞价1吨粮食交人民币110元∕吨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10元∕吨);按实际竞得额的3‰向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与保证金同时收取。竞得的履约保证金待完成合同后退还(不计息),未竞得的在交易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对竞得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有权扣除其与竞得数量相对应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缴款方式:个人网上银行转账、单位网上银行转账、电汇。
地点:金华市婺江西路740号
保证金联系电话:0579-89126510 传真:0579-89126512
单位全称:金华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 金华市分行江北支行;帐号:33001676743050001254
六、标的物交割及货款结算相关说明
(一)交货时间及地点: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4 年 6月25日止全部提清,因竞得方原因未在约定时间内将粮食提清的,在不影响存储单位仓库使用前提下,延期提取部分由竞得方向存储单位支付每吨每月10元保管费用;
2、交货地点: 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直属库
3、交货方式:金华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直属库仓前车板交货。如需打包,包装物由竞得方提供。
4、数量结算方式:过地磅计重,实际发货数量依据质检报告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第4.2.1、第4.2.2等款规定进行增扣,质量以金华市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2014年04月15日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二)结算办法
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2、货款结算期限: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汽车开动后一切费用由竞得方承担。
七、注意事项:
1、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或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已承认本公告的一切内容、自愿履行公告所载明属竞价人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接受标的物之一切现状(包括质量缺陷、瑕疵),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和交易费保证金须确保在2014年4月23日16:00之前到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金华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账户。电汇或转账方式以及个人网上银行缴款截止在2014年4月23日16:00之前必须把银行回单传真至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科。如由于没有按时传回银行进账单而造成财务无法录入保证金所造成的后果,受托方概不负责。如要现场缴款,必须在2014年4月23日下午16时前到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科办理,但报名必须在2014年4月23下午16时之前,逾期不予报名。
3、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同场中正常成交的标的视为有效,对非正常情况下产生的不合理成交结果,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托方有权确定为无效竞价,并进行重新竞价。
4、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极限价格设置为起点价的2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委托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受托方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本次竞价交易粮食标段数量,按清单所标明的货位数量作为每笔竞价交易的起始数,因此库存清单作为本公告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7、本次竞价交易所涉及的具体业务咨询,请与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联系,电话:0579-89126510 联系人田建强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如有变动以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最后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 0579-89126510 联系人:田建强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571-89015168 联系人:黄伟嘉
0571-89015011 联系人:戴群雄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