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浙江浦江小麦早籼谷竞价销售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受托方)受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14年5月13日下午13: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举办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销售标的、数量及质量标准:
1、标的及数量:小麦547吨,早籼谷1500吨;详细标段见附件。
2、质量:以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实际库点大样为准,存放库点详见附件清单。
二、竞价人条件: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全国粮油经营、生产企业及个体经营户均可参加。
三、竞价形式: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交易办法。
2、竞价交易为有底价竞卖,一旦进入网上竞价,竞价人应根据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的限量参加竞价,一旦超过限量,交易系统将提醒竞价人保证金不足并停止其在超限量标的上的竞价。
3、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2元/吨。
四、竞价时间安排及程序:
1、2014年5月9日在《浙江粮油交易网》、《国家粮油交易中心网》、《粮油在线》公开发布本公告。
2、看样: 竞买人应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对竞价标的物实际状况进行了解,经至委托方办理手续后,到粮库实地查看大样,库点接受现场看样和出库事项咨询。
看样地点: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郑宅粮库、上宅粮库。
看样、提货联系人: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张经理:
电话:0579-84112017 手机:13819923888
3、本次竞价交易会的报名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5月12 日16:00前;网上报名在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现场报名在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浙江粮油交易网网上竞价交易指南》。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 、89015011咨询。
报名资料为: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需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请在2014年5月12日16:00前传真至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579-89126512
4、2014年5月13日下午13:30在《浙江粮油交易网》正式开始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结束后由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市国信粮油交易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共同向竞得人签发竞价交易竞得通知书。
5、合同签订时间:竞得人在交易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凭竞得通知书、单位介绍信及签约人身份证与委托方(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则作竞得方违约处理。
五、交易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的收取:
1、保证金收取标准为:每竞价1吨粮食交人民币110元∕吨预交保证金(其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交易费保证金10元∕吨;竞价人竞得,保证金在购销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冲抵货款(不计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在竞价交易结束后的三天内退还(不计息)。保证金退还一律为原账号进、出;交纳保证金户名和实际交易人户名必须一致。竞得后拒绝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按购销合同履行的,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有权将保证金抵作违约金赔付给另一方。
2、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按实际竞得额的3‰向竞得方收取交易手续费,与保证金同时收取。
3、缴款方式:个人网上银行转账(信用社除外)、单位网上银行转账、电汇。
地点:金华市婺江西路740号
保证金联系电话:0579-89126510 传真:0579-89126512
单位全称:金华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 金华市分行江北支行;帐号:33001676743050001254
六、注意事项:
1、竞价人一旦报名成功或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已承认本公告的一切内容、自愿履行公告所载明属竞价人必须遵守的权利与义务并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2、竞价人在网上的每一次应价都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应仔细核对自己所应得价格,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约定的时间开始竞价后,在网站报价框中,竞价人即可以输入自己既定的价格按“确认”后进行出价、应价,也可以点击“自动报价”按钮,在最近价的基础上自动按预定的价差幅度为竞价人出价、应价,并选择确认。
3、当竞价人在某一标的物中所竞价格为当前最高价时,交易系统将在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数额,如所竞价格被其他竞价人超过时,则保证金会自动恢复到原有数额。
4、为防止在竞价交易过程中,因竞价方恶意竞争或操作失误而出现明显背离市场的异常价格情况,特设立极限价格。极限价格设置为起点价的2倍。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委托方与竞得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切实履行交易合同。如产生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要求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冻结违约方的履约保证金,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在交易过程中,因网络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交易中断或产生不合理的成交结果时,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受托方有权确定为无效竞价,并进行重新竞价,同时也可以决定变更其他公开竞价方式
7、本次粮食竞价交易的起始价、成交价均指含税发票价格。
8、本次竞价交易粮食标段数量,按清单所标明的货位数量作为每笔竞价交易的起始数,因此库存清单作为本公告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9、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10、数量结算计量:实际水分含量低于标准规定的(小麦国标标准水分为12.5%、早籼谷国标标准水分为13.5%),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含0.5)增量0.75%结算 ,每低1.0个百分点(含1.0)增量1.5%结算。本次出库包装物用麻袋的以0.85公斤/条计(编织袋不计重),交割数量通过地磅称重,由竞得方负担标的数量5‰的损耗,即结算数量=过地磅数量*(1+水分增量+0.005)。过磅费用由竞得方负担标。
11、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逾期未付部分金额按月息7‰向委托方支付利息(先款后货、付多少款提多少货)。到2014年06月20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和费用,逾期视作竞得方违约,委托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竞得的对应标的物保证金抵作违约金。
12、提货期限及相关事项:
①提货时间:小麦在2014年06月15日前提清,早籼谷在2014年5月25日前提清。
②提货地点: 浦江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郑宅粮库、上宅粮库。
③提货方式:汽车散装车板交货,板前费30元/吨另计。上宅粮库提货车辆限高2.5米,限重10吨。竞得方如要提货,需提前两天与发货单位联系,并派人到现场办理有关交接手续。
13、其它说明
(1)、包装费。散装交货,如需要包装,由竞得人自备,编织袋不计重量,麻袋按0.85公斤/条除皮重。
(2)、板前费。汽车散装板前费用 30元/吨,如需改包装运输,由竞得人自带包装,并向其另外收取25元/吨的打包费用。
(3)、逾期提货处理:逾期按标的数量收取保管费用15.00元/吨*月,到2014年6月30日不再办理提货,并作违约处理。
14、本次竞价销售工作小组由委托方、受托方代表共同组成,负责对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的一切情况作处理与决定。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如有变动以浙江粮油交易网(www.zjlyjy.com)最后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 0579-89126510 联系人:田建强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0571-89015168 联系人:黄伟嘉
0571-89015011 联系人:戴群雄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杭州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金华分中心
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