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拟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发布时间:2009-12-02
金黔在线讯 经贵阳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贵阳市将对该市部分区、县(市)的农村低保标准进行调整,其中,白云区、金阳新区、花溪区和乌当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至少1500元/年·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和开阳县农村低保标准调整至少为1300元/年·人。云岩区、南明区、小河区现行农低保标准不变。目前各相关区、县、市正在做标准调整前的普查和测算。
记者昨日从贵阳市民政局获悉,贵阳市云岩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从11月10日起开始对农村低保家庭展开入户普查。南明区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督查排查低保对象,并重点对农低保对象较为集中的云关乡、后巢乡、小碧乡、永乐乡进行调查。花溪区农村低保普查从12月1日开始启动,全区范围的全面普查将持续到明年1月15日。乌当区已经开始对保障标准进行测算,并对保障标准确立后新增的农低保保障对象人数和资金进行测算。
本报记者 聂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