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粮食网手机版

石家庄明年新农合补偿比等明显提高

发布时间:2009-12-02

 新生儿自动纳入新农合、国家基本药物提高补偿比、特殊病种大额门诊和住院大额医疗费用可获补偿。昨天,市卫生局确定了《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基本框架》,筹资额、补偿比和封顶线都比上年度明显提高,并推出了多项惠及全市参合农民的新举措。

  《方案》规定,2010年度我市参合农民个人缴费不低于20元;省、市、县三级财政补助每参合农民60元;中央财政补助每参合农民60元。筹资标准为每参合农民不低于140元(上年度为100元)。在医疗费用补偿方面,《方案》将参合农民每人年度报销医疗费用封顶线确定为4.5万元,比上年度提高1万元。参合农民在乡、县、市、省及其他各级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均比上年度再提高5个百分点。同时起付线也有部分提高。  

  《方案》提出,新生儿出生时不在缴费时限内,但其父母当年已经参加新农合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纳入新农合,发生的医疗费用补偿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当地一人最高封顶线。新生儿当年不再缴纳个人参合费用,不统计为当年新农合参合人数,各级财政也不追加相应的补助资金。  

  《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中,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的药品费用,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补偿比补偿,比非基本药物目录药物的补偿比高5个百分点。提高中医药服务报销比例,省、市、县三级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在起付线不变的情况下可分别采用下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   

  《方案》还明确,高血压Ⅲ期高危及高危以上、严重脑血管病后遗症、尿毒症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等15种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费用可以纳入新农合特殊病种大额门诊补偿范围。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为60%,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器官移植使用抗排斥免疫调节剂、尿毒症肾透析(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的封顶线为2万元,其它特殊病种封顶线为2000元。

  住院大额医疗费用补偿是用于住院费用达到一定额度后,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主要是减轻参合农民大额医疗费用负担,原则上按住院统筹基金的3%提取,具体办法和方案由各县(市)按照市拟定的补偿模式,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报市卫生局核准备案。

  此外,2010年,我市新农合门诊统筹范围将扩大到10个县(市)。市卫生局要求,门诊补偿应限于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补偿不设置起付线;补偿比例村级一般可设定在30%-35%,乡级可设定在25%-30%;每参合农民年门诊统筹补偿封顶线可设定为40-60元。

  作者: 记者 王丽强



分享到:
金谷粮食网 > 新闻资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