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粮食网手机版

2009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在厦举办

发布时间:2009-12-05

 为提高农业法制和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农业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水平,9月22日-24日,省农业厅在厦门举办“2009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市、县农业(畜牧兽医)局分管法制(执法)工作领导和各地农业法制、执法骨干近2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邀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林业庭庭长、法学教授祝昌霖,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陈光,厅法律顾问、福建亚太天正律师事务所律师项成宇,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主任科员刘晔,梅列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廖祥林分别讲授《农业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有关问题探析》、《食品安全法》解读、《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性和行政诉讼的证据问题》、《2008年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解析》和《兽药行政案件执法调查取证办法与技巧》。培训班学习结束后,组织了考试。

  农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林少雄在开班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提了三点要求:一要提高对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认识到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培训是转变职能的必然要求,是依法行政的客观要求,是保护执法人员的内在要求;二要明确农业执法培训工作的目的。通过培训,执法人员要强化三种意识,即法制意识、程序意识、公正意识;三要注重农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质量。要通过实行分级培训、创新培训方式、落实考试制度等方式方法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培训学习质量。   (农业厅政策法规处)

 
来源: 中国普法网 (责任编辑:朱琳)



分享到:
金谷粮食网 > 新闻资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