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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夏季开展粮食作物商业性保险

发布时间:2016-05-16

    安徽省淮北市从今年夏季作物开始,对从事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生产、且单季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其在现有政策性保险基础上,再购买保险金额每亩分别不超过400元、300元、300元的补充性商业保险,保险责任范围与相关品种的政策性保险等同。

    今年,省、市财政安排部分资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购买规定范围的保险保费,省、市分别给予50%、10%的补贴。补贴资金切块到县区,由县区负责结算。粮食作物补充性商业保险的保费费率一般不高于国内同类、同责保险保费费率的最低水平,原则上不高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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