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参与第二届“感动兴安人物”评选投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09-12-16
为弘扬社会正气、充分发挥典型人物在公民道德建设与精神文明创建中的示范表率作用,由盟委宣传部、盟文明办等14家单位共同组成的第二届“感动兴安人物”评审委员会,已于11月17日对来自全盟各条战线的73名候选人进行了初评。通过评选,共有22名候选人进入复评。现将投票相关事宜通告如下,欢迎广大群众踊跃参与投票。
一、投票时间
2009年12月15日0时0分—2009年12月21日24时0分(期限7天)
二、投票方式及要求
1、请从兴安日报上剪下选票填选后(表格复印有效),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或报送盟委宣传部334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8212924,0482——8236669;
2、请登陆兴安新闻网(http://www.xanews.com.cn)在网上投票;
3、每位投票人最多只能给10位候选人投票,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