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七家粮食加工企业认定为国家级高新企业
发布时间:2016-09-19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江苏春绿粮油有限公司、江苏宝宝宿迁国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大北农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粮食加工转化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江苏春绿粮油有限公司、江苏宝宝宿迁国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大北农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家粮食加工转化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将享受15%企业所得税税率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