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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对饲料企业玉米收购给予补贴

发布时间:2017-02-16

    2017年2月15日,吉林省财政厅和粮食局联合印发《吉林省饲料加工企业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纳入补贴范围的36家饲料企业收购加工省内2016年新产玉米给予每吨200元补贴。

  《办法》提出,自该办法印发之日至2017年4月30日期间配合饲料企业收购入库且2017年6月底前加工2016年新产玉米,每吨给予200元补贴。补贴对象为生产经营地在省内、2015年实际饲料产量5万吨以上、就地采购、自建仓储设施,履行统计报送义务,申报信息真实准确、信誉较好、在产的配合饲料企业,附件名单中共有36家。

  官方数据显示,截至2月7日,吉林省累计收购新产玉米159.2亿公斤。目前,全省玉米加工在产企业平均开工率98%以上。从2016年11月1日实施补贴政策以来,企业累计加工玉米31.5亿公斤,其中春节后加工4亿公斤。省内玉米收购价格为1200-1300元/吨,与春节前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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