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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严查夏粮收购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7-06-22

    山西省现已对夏粮收购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能盈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自营收购,早收粮、多售粮、多储粮,在经营中创造效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同时严厉查处压级压价、以陈定新、转圈粮、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

    山西省粮食局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需按照“购得进、销得出、能盈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自营收购,早收粮、多售粮、多储粮,在经营中创造效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严格执行国家“五要五不准”收购准则和国家小麦收购质价标准,不准压级压价,损害农民利益。根据情况和售粮农民的需要,早开门晚收秤,主动延长收购时间,切实做到随到随收,让售粮农民卖“舒心粮”。

    此外,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预警,强化市场形势和价格走势分析研判,积极为农民有序售粮、企业自主经营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务。督促各类粮食收购企业严格执行质价和粮款兑付政策,确保政策落实不出偏差、不打折扣。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者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价标准,是否及时支付农民售粮款,是否做到敞开收购,不停收、不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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