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试点新农保 4万人“抢鲜”领养老金
对于昆明市嵩明县的25万名农民来说,几千年来养儿防老的模式终于改变。昨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范光华介绍,本月起,嵩明县正式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25万农民可自主选择缴费标准参保,而60岁以上农民则无须缴费就能每年至少领取660元养老金。
5档缴费标准
农民可自主选择
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昆明市嵩明县有幸入选首批试点县,目前的试点范围为6个乡(镇、街道)的106个村委会,共涉及16周岁以上农业人口近25万人。
在昨日的工作推进会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富强介绍,目前,新农保试点的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和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档次缴纳。
在资金筹集上,新农保制度将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在个人缴费方面,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集体补助方面,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积极筹措资金,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政府补贴则分为中央、省、市、县政府补贴,其中,中央财政将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省财政给予参保人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对于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市、县两级财政将按参保人选择的缴费档次,在200元以上的给予相应补贴:参保人选择200元标准缴费的补贴10元,选择300元补贴20元,选择400元补贴30元,选择500元补贴40元。
满60周岁不缴费每月可领55元
按照规定,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累计满15年及以上、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可在年满60周岁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直至终年。本月新农保制度实施起,凡具有嵩明县农村户籍、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无须缴纳任何费用,可按月领取中央财政每月补贴的55元基础养老金,直至终年。但是,在嵩明县试点新农保过程中,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参保缴费。
新农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养老金为中央财政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的补贴金额,当前为每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放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的得数。这也意味着,嵩明县每个60周岁以上的老人每年至少可享受政府补贴660元的养老金。张富强介绍,春节前,首批办理参保手续的4万余人将领到养老金。而至明年年底,凡符合参保条件有参保愿望的农村居民将基本纳入参保覆盖范围。
另外,在新农保试点之前,昆明市已在12个县区的108个乡镇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保居民达31万人;去年又针对被征地农民出台了《昆明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人数达11.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