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粮食网手机版

今年小麦收购政策较往年调整较大

发布时间:2018-06-09

 安徽6月6日在全国首家启动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记者从6月7日召开的夏粮收购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收购政策和执行预案较往年调整较大,在最低收购价格下调、预案执行时间延后之外,还明确了预案启动和停止条件,提高了收购质量等级。


  最低收购价下调:每百斤115元,较去年下调3元


  5月1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六部门公布了《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新闻发布人、省粮食局副局长许维彬表示,今年收购政策和《预案》较往年调整较大。


  首先是最低收购价格下调。2018年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每百斤115元,较去年下调3元。执行最低收购价的小麦为2018年生产且符合国标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按每市斤0.02元掌握。


  其次,《预案》执行时间延后。将小麦、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适当延后,为市场腾出空间。其中,安徽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为2018年6月6日至9月30日。此次《预案》还明确了预案启动和停止条件。在预案执行期间内,当粮食市场收购价格持续3天低于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安徽分公司会同省粮食局、省农发行、省农委、省物价局等五部门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后启动预案。当市场收购价格回升到最低收购价水平以上时,及时停止最低收购价收购。


  收购等级提高:从国标五等以上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新预案提高了收购质量等级,将最低收购价小麦的质量标准从国标五等以上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


  根据《预案》,执行最低收购价预案收购的粮食,为当年生产且符合三等及以上国家标准,四等及以下的粮食由地方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不列入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三等标准品小麦的具体质量指标为:容重750~770g/L(含750g/L,不含770g/L),水分12.5%以内,杂质1%以内,不完善粒8%以内。


  新预案还完善了超标粮食收储机制,明确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或食品安全指标的粮食,由地方政府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制的要求组织收购处置。


  对重金属、真菌毒素等食品安全指标超标的,按国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划转省级人民政府处置。对验收合格入库的粮食,在库存检查、其他质量检验中或出库时发现重金属、真菌毒素超标的,由承储企业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相关经济损失,由当地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处置和监管,不得流入口粮市场。


  中储粮安徽分公司副总经理杨波表示,新预案将最低收购价小麦的质量标准从国标五等以上提高到国标三等及以上;小麦不完善粒的标准由10%以内提高到8%以内,目的是引导地方政府和农户重视粮食质量,促进粮食提等进级,“由于最低收购价收购范围由国标五等以内变为国标三等以内,对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四、五等粮‘退车’现象,我们将做好耐心解释和引导销售等工作,避免出现收购秩序混乱、农民不理解和甚至误解等情况。”




分享到:
金谷粮食网 > 行业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