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粮食网手机版

湖北襄阳市开始收购本地超标小麦

发布时间:2018-07-11

    为保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食品安全,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襄阳市政府按照《2018年湖北省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处置实施方案》要求,于7月7日印发了《2018年襄阳市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处置实施办法》


    襄阳市此次临时收购的是指本地生产的超标小麦,要求杂质在1%以内,水分在12.5%以内;杂质、水分增扣量标准参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履行超标小麦收购处置主体责任。超标小麦分为四类,分类定价。


    第一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完善粒在20%以内的等外小麦,价格在1800元/吨;第二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猪类饲料卫生标准的小麦,价格在1500元/吨;第三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家禽及水产类饲料卫生标准的小麦,价格在1400元/吨;第四类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饲料卫生标准,可用于非食用工业原料的小麦,价格在1000元/吨。


    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四等和五等小麦,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分享到:
金谷粮食网 > 地区新闻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