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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对本地超标小麦进行收购处置

发布时间:2018-07-17

    近日,襄阳市要求各县(市、区)执行2018年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处置工作,对本地产的超标小麦进行收购处置,初步计划收购12.9万吨,收购参考价为每公斤1元至1.8元不等,收购执行时间至9月30日止。


    据了解,襄阳市是我省小麦主产区,今年该市小麦受灾较严重,目前尚有近3亿斤超标小麦未售出。为避免“卖粮难”现象,尽可能降低农民损失,该市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办公厅相关规定,制定了超标小麦临时收购处置实施办法,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时掌握本辖区超标小麦的数量、分布等情况,并按照规定决定是否启动、何时启动小麦临时收购。目前,枣阳、襄州、老河口、宜城、南漳、襄城、樊城等县市区正在做临时收购的准备工作。


    办法规定,超标小麦杂质在1%以内、水分在12.5%以内;杂质、水分增扣量标准参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执行。超标小麦依质分四类:第一类为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完善粒在20%以内的等外小麦;第二类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猪类饲料卫生标准的小麦;第三类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家禽及水产类饲料卫生标准的小麦;第四类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饲料卫生标准、可用于非食用工业原料的小麦。收购价格由各地依质分类定价,参考价格为第一类1.8元/公斤;第二类1.5元/公斤;第三类1.4元/公斤;第四类1元/公斤。


    此外,对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四等和五等小麦,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引导实行市场化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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