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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大米”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

发布时间:2018-08-17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277号公告,批准对“佳木斯大米”等21个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保护。这标志着从即日起,佳木斯市现辖行政区域内的大米生产者,在符合《“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本地申请、省级审核、国家批准后,均可使用“佳木斯大米”专用标志。这不仅有利于提升佳木斯大米的知名度和声誉,还利于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推动精准扶贫政策具体落实。


    据了解,为打造“佳木斯大米”品牌,从2016年开始,市质监局会同市时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立领导机构,起草标准草案和保护措施,搜集自然环境和人文历史关联性及其他佐证材料,撰写了完整的申报材料,并由省质监局推荐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申请形式审查。2017年12月8日质检总局第107号公告对佳木斯大米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正式受理。2018年5月4日在北京市,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组织专家对申请产品进行了技术审查,一致认为“佳木斯大米”产品名称及使用比较规范,产品质量特色鲜明,产品质量特色与产地地理及人文的关联性较明显,产品及其名称在省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受保护的产品形态合理性较强。并一致同意“佳木斯大米”产品通过地理标志保护技术审查。


    下一步,佳木斯市将借助“佳木斯大米”获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准成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契机,大力宣传“佳木斯大米”,力争更多符合质量技术要求的企业分享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红利,继续完善“佳木斯大米”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整个大米产业提档升级。同时加快《“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出台,切实建立健全保护机构和机制,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大米生产者提供政策支持,严厉打击假冒“佳木斯大米”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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