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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粮食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2005年中晚稻最低收

发布时间:2005-09-06

 
 

  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印发200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发改经贸〔2005〕1652号)。《通知》指出,为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文件确定的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做好今年中晚稻收购工作,稳定稻谷市场价格,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特制定《200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的要求,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做好中晚稻执行预案的各项准备和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05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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