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南海网1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赵仕芳)海南作为农业大省,又是全国较为落后的省份,农业生产水平不高,农民生活水平较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为此王裕鑫等三名代表建议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系到全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
王裕鑫等代表认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目标。我省如何找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切合实际的工作路径,实现“二十字”的总体目标?我们认为,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工作中,既要注重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注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注重经济建设,又要注重政治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既要注重推进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又要注重推进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
为此王裕鑫等代表建议,要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生产性收入;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扩大农民非农就业门路,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并以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培育新农民。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依托产业发展对农民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面向市场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使广大农民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或产业工人;以自强争先为指导,形成新机制。
建设新农村要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方面,进行制度创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尽快建立城乡利益的协调、分配机制,以减少城乡矛盾。并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逐步解决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形成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体制和机制,乡政府应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农村建设要求的农村服务体系。
此外,建议以县域经济为重心,加大财政投入对农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社保等事业的倾斜,引导社会资金、信贷资金、科技资源、人才资源等向农村流动,提高支农资金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加快农村金融改革,适度放开金融市场准入,建立健全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作、平等竞争的农村金融体系,允许某些类型的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合法化;推进土地制度创新。积极支持、鼓励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农村土地(含“四荒”)的承包经营权,完善流转办法,提高土地征用补偿标准,切实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