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七年聚焦“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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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在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强化近年来“三农”工作的好政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大原则和措施:
——— 对“三农”投入首次强调“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这一要求不仅确保“三农”资金投入的总量,更确定了比例要稳步提高。
——— 首次提出要在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拓展了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政策性资金将有更大的“三农”舞台。
——— 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
——— 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这将有利于提高我国800个产粮大县的种粮积极性,维护我国粮食安全。
文件提出,要“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这是党的文件中第一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这个词,传递出中央对约占农民工总数60%的80后、90后农民工的高度关切。
┬首次强调对“三农”投入要稳步提高
一号文件对“三农”投入首次强调“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这一要求不仅确保“三农”资金投入的总量,更确定了比例要稳步提高。
扩大了马铃薯良种补贴范围,新增了青稞良种补贴,实施花生良种补贴试点,把林业、牧业和抗旱、节水机械设备首次纳入补贴范围。适时采取玉米、大豆、油菜籽等临时收储政策,做好棉花、食糖、猪肉调控预案,保持农产品市场稳定和价格合理水平。
抓紧制定对偏远地区新设农村金融机构费用补贴等办法,确保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
通过完善精神物质奖励、职务职称晋升、定向免费培养等措施,引导更多城市教师下乡支教、城市文化和科研机构到农村拓展服务、城市医师支援农村。
适时出台刺激农村消费需求的新办法新措施。大幅度提高家电下乡产品最高限价,对现行限价内的产品继续实行13%的补贴标准,超出限价的实行定额补贴,允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选一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补贴对象扩大到国有农林场(区)职工。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
┬对800个产粮大县加大投入,建稳固商品粮基地
加快建立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增加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提高产粮大县人均财力水平。有关扶持政策要向商品粮调出量大、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县(农场)倾斜。继续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
实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支持建设生猪、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
重视耕地质量建设,安排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把800个产粮大县的基本农田加快建成高标准农田,建立稳固的商品粮基地。
抓紧开发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功能基因和生物新品种,推进转基因新品种产业化。
统筹制定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规划。重点扶持农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连锁超市、学校及大企业等产销对接,降低流通成本。
从2010年起提高中央财政对属集体林的国家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
┬农民工可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将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抓紧落实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落实以公办学校为主、以输入地为主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的政策。
逐步实施免费为农村定向培养全科医生和招聘执业医师计划。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政策衔接。继续抓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引导试点地区适龄农村居民参保,确保符合规定条件的老年居民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政策,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
确保农村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健全流转市场,在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快划定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当前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将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农民工逐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统筹研究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城乡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严查选举拉票、贿选等
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注重从转业退伍军人、务工回乡青年、致富能手等党员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推进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工作。继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完善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本村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提议、支委会和村委会联席会议商议、全村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等做法。加强对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领导和指导,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