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粮食网手机版

精心组织合力推进 山东省社会粮食统计宣传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时间:2005-01-28

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颁布以后,我国粮食流通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变化,粮食统计由单纯的部门统计拓展到全社会各个粮食流通环节。为搞好新制度宣传,山东省各级粮食部门在积极做好社会化粮食统计的同时,努力克服资金少、人员缺乏等不利因素,充分利用多种新闻媒体,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使新制度尽快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所了解、所熟悉、所掌握,为依法开展社会粮食统计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强化舆论宣传。去年11月初,省局首先通过省电视台简要报导了社会粮食统计的主要内容,并将新的统计制度在《齐鲁粮食》刊物上做了详尽介绍;11月24日,又专门印发了《新的粮食统计制度宣传方案》,要求各市粮食局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山东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为基本内容,利用多种新闻媒体,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措施,全方位、多层次地组织好宣传发动;12月31日,省局在《大众日报》农村版上,以《虚报拒报粮食数据将受处理》为标题,明确告知社会“从2005年1月1日开始,凡在山东境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和养殖企业,必须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蓄意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将受处理。”并对《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处罚标准做了进一步阐述。近期,省局准备在省级报刊上以解读或问答的方式,对条例和新制度做进一步的宣传。  

     2、活动形式多种多样。据了解,部分市县粮食局成立了新制度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保证宣传工作有组织、有领导地顺利开展。烟台、泰安、滨州、菏泽等市专门统一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深入基层乡镇和有关企业,大造声势。济宁市举办了粮食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德州市粮食局在中心广场开展了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暨粮食收购许可宣传日活动,市政府、市人大、政协领导同志参加了宣传活动,市粮食局全体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分发宣传提纲2000余份,并对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了现场解答。德州电视台就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和粮食执法等问题对粮食局局长张书鹏进行了现场采访。《德州日报》就粮食执法和市场监管、社会粮食统计等内容作了问答式专题报道。东营市粮食局专门统一印制了《粮食流通管理指南》(粮食经营者必读),印发给每个涉粮企业,组织他们认真学习。  

     3、统计工作进展顺利。自2003年10月份以来,省局先后以《全国社会化粮食统计工作将于明年正式开始》、《我省社会粮食统计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采取得力措施强化粮食统计工作》、《山东省2004年度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全面展开》、《德州市粮食局大力宣传统计制度 积极营造执法氛围》为题,撰写了5篇信息,上报省委、省政府,下发各市粮食局,解读新的统计制度、汇总交流各市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推广先进经验,使党委、政府领导了解新制度,支持实施新制度,使各级粮食部门学有方向、赶有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各市社会粮食统计工作的开展。目前,各市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已陆续展开,社会粮食统计工作逐步纳入正常轨道。



分享到:
金谷粮食网 > 行业信息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