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推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
发布时间:2010-04-16
衡阳有500多万农业人口,是个农业大市,也是全国的粮食生产大市。近年来,当地市委、市政府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先后制定出台了 《衡阳市粮食生产发展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生产的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转变农业生产发展方式,加大粮食生产发展力度,实现从农业大市到农业强市的 跨越。
同时,为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自2008年起,衡阳市推行粮食行政首长负责制,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粮食生产考核领导小 组,在全市实行粮食生产问责制,内容涵盖国家和省里粮食生产政策性补贴的落实、耕地耕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土地流转、抛荒及水稻“压单扩双”等方面,规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占用耕地,对本辖区内出现耕地抛荒总面积20亩、200亩、1000亩以上的,将分别追究村、乡镇和县(市)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 的责任,并将耕地抛荒和水稻“单改双”情况纳入全市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围,考核分值由过去整个农业工作2分提高到粮食生产一项8分,实行“一票否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