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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粮食局制定“十一五”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目标

发布时间:2006-05-10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国家《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湖北省粮食流通管理办法》,加快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建设,促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转变职能,推行依法管粮,根据国家粮食流通“十一五”规划要求和全省“十一五”粮食流通总体工作思路,湖北省粮食局日前制定了“十一五”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目标,即到2010年,全省粮食流通监管体制比较完善,粮食市场流通规范有序,基本形成依法管粮,守法经营,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的良好局面。

        一是监督制度建设:制定和实施一套比较完整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粮食流通管理法规体系和粮食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包括地方储备粮监管、粮食库存监管、质量监管和收购市场监管等法规;层级监督、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二是工作体系建设:建成机构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以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为基础,省、市、县三级机构健全、网络完整的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完善配套、布局合理的粮食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收支两条线、经费落实的执法保障体系。

         三是人才队伍建设:建成系统化、制度化的执法资格培训与业务素质培训相结合的粮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体系,培育一支思想觉悟高、法律意识强、执法业务精的粮食监督检查专业人才队伍。

        四是信息网络建设:建成上联国家、覆盖全省、高效快捷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网络体系。包括逐级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档案系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交流系统、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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