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境内抗震救灾运输免缴通行费用
发布时间:2010-04-18
湖南省对运往青海的抗震救灾物资在境内运输免缴车辆通行费
据湖南日报4月17日报道,湖南省物价局今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物价监管,努力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一季度,湖南省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升1.6%,比全国平均水平低0.6个百分 点。但近来异常天气和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4月14日上午青海玉树又发生7.1级强烈地震。为支援和帮助青海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省物价局的通知规 定,对运往青海的抗震救灾物资在我省境内运输免缴车辆通行费。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粮食、猪肉、蔬菜、食用植物油、液化石油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化肥、种子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加强价格调查巡查,对价格异常波动要及时预警上报。要及时准确发布相关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重点加强对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菜、饮用 水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以及农业生产资料、建筑材料、医药用品、交通收费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管,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严厉打 击各种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谣言、价格欺诈、搭车收费,以及不执行收费减免政策等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 开曝光。各级价格部门还要认真组织实施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稳定生猪生产。加强价格调节基金工作,充分发挥其在扶持生产供应、稳定市场价格、补贴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