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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粮食局着力建设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

发布时间:2006-05-11

培育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发展粮食现代物流,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食市场体系的内在要求,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客观需要,也是发展粮食产业化的重要平台。今年,浙江省粮食局提出各地要把粮食物流中心作为重中之重来抓,着力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周密制定和完善粮食物流中心发展规划。在规划制定过程中,必须周密考虑,统筹兼顾。具体来说,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物流资源和条件,着眼于现有仓储、加工、运输、装卸、批发、信息等各种物流资源要素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打通流通各环节的内在联系,发挥资源集聚优势,最大限度地节约投入和减少周转环节,以提高流通效率和降低物流消耗与经营成本。二要坚持统筹兼顾,省市联动,功能互补。发展粮食物流业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地粮食物流中心规划既要与当地整个物流发展规划相衔接,又要与全省粮食物流总体发展规划相衔接。三要坚持"四位一体"(即集粮食储运、加工、批发和信息于一体)和"四散"(即散装、散运、散卸、散储)的目标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物流中心建设。目前,《浙江省粮食物流发展规划》已通过评审,各地要抓紧制定和修改、完善当地的物流中心发展规划。    

        二、精心设计好、建设好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今年,杭州、温州等地的粮食物流中心都将进入大规模建设阶段,要从功能、外观、布局到施工方案、配套设施建设、设备安装等各个环节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施工,严把建设质量关。要通过努力,把粮食物流中心建成"亮点"工程。    

         三、创新体制和机制,促进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的建设和高效运行。新的体制机制概括起来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即实行"两个统一",坚持"两个多元化"。"两个统一"就是政府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实行政府统一管理,就是要在制定政策、招商引资和市场管理三个方面实行统一。凡粮食物流中心建设涉及的征地、招商、税收、信贷等,都由政府统一定政策。各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工作,为粮食物流中心建设争取一些政策上的优惠。物流中心内的立项和招商引资由政府统一组织和管理。对中心区域内的粮食质量、最低库存、统计、市场秩序等要依法实行统一管理,防止政出多门。    

       " 两个多元化"就是要吸引和鼓励社会多元经济主体参与物流中心的建设,实行投资主体和经营主体"两个多元化",增强物流中心的内在活力,有效缓解建设资金困难,加快建设进程。为此,各地要在招商引资上下足功夫,既要合理包装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和当地政府支持,又要主动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宣传推荐和招商引资力度。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协同做好工作,为投资商和入驻企业提供各种便利、周到的服务。   

        四、积极打造信息平台,以信息化引领和促进粮食现代物流的发展。今年,除了建设推广储备粮台账管理系统外,要加快在重点批发市场推广电子商务和市场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引导和支持粮食企业建立信息网站。加强粮油价格监测和市场信息采集、分析整理,建立浙江省粮情统计数据库,将各种粮食统计资料入库并网,使之成为一个粮食数据管理中心、信息发布中心和决策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粮食系统电子政务建设,通过省政府政务内网建立健全全省粮食系统电子政务网络,逐步实现各级粮食部门之间的政务信息交流网络化。为促进区域性粮食物流中心建设,今年省粮食局将选择1-2个点着手物流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建设。   

        五、培植粮油龙头企业,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粮食企业进入物流中心创业,支持企业实行强强联合,积极创立品牌,拓展营销,把企业做大做强。同时,引导企业积极向粮食主产区拓展,加强与广大粮农的联合,延伸产业链,掌握粮源,发展精深加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政策协调和服务工作,并争取有更多的粮食企业能列入国家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录。   

        与此同时,要通过市场经济的办法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产销合作。在合作对象选择上,要贯彻市场多元化战略,既要巩固和加强与东三省及山东、河南的合作,又注重与安徽、江西、江苏等周边省的合作;在合作形式和途径上,要实行多层次、多样化,积极支持企业在产粮区建立和扩大订单收购基地,开展租地经营、代销代储和设立产加销基地等,构筑稳固的省外粮源基地。鉴于目前产销区之间粮食流通渠道不畅的现实情况,各地要注重加强粮食流通通道的建设,确保需要时粮源能调运进来。此外,要继续通过举办粮食贸易洽谈和展示活动,吸引更多的省外企业和粮源到浙江,促进产销双方的联系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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