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加强种子销售管理
发布时间:2010-04-19
眼下正值春耕备播时节。为确保农民群众粮食生产安全,防止种子经销商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山东淄博张店工商分局通过对春种种子售前留样、售中公示、售后帮扶的“三段式”服务监管法,加强对种子销售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销售前,抓源头,留样备查,根据市场上粮食种子经销渠道,张店工商主动到农资经 营店和种子销售公司,由工商人员与种子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双方共同对今年的小麦、玉米种子进行抽样,按规定取样封存,备查留样周期为一年。
销售中,建制度,公示登记。在做好留样备查工作的基础上,该局一方面要求全区种子 经营单位建立种子备查留样公示制度,另一方面要求各种子经营单位统一建立种子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制度,以便追根溯源查找问题。
销售后,勤引导,维权帮扶。张店分局通过印发资料、出黑板报、口头宣讲等形式,组 织执法人员、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深入田边村头,为农民讲解“种子留样”制度的益处和操作规程,强化农民的自我保护和消费维权意识。
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工作人员223人次,检查春种种子经营场所187个次,立案 查处违法案件3件,发放宣传材料500份,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权益,为张店区农业丰产丰收提供了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