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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对2006年福建粮食工作提出五方面要求

发布时间:2006-05-29

2006 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是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措施的关键之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2006年粮食工作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加强和改善粮食宏观调控,增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的能力

        一要加强省、市、县三级储备粮管理工作。粮食实物储备是确保粮食安全的物质基础,要在确保省、市、县三级储备粮数量落实的基础上,加强对三级储备粮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提升储备粮仓储管理水平,提高储备粮轮换的市场化运作能力,完善储备粮轮换机制,确保全省储备粮储存安全、管理到位。省粮食局要做好市县粮食储备规模落实的检查督促工作。

       二要进一步落实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建立完善的粮食风险基金制度是粮食实物储备发挥作用的必要条件,粮食风险基金必须与粮食安全、粮食储备规模相匹配。今年,各市、县(区)应继续抓好配套的粮食风险基金落实,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到位。要进一步规范粮食风险基金的拨补办法,按规定及时将粮食储备费用拨付给粮食购销企业,并加强对其使用的监管,严禁将已拨补到位的粮食风险基金抽回、变相抽回或挤占挪用。

        三要加大对粮食仓储设施的投入。有关市、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或配合做好省级粮食储备库建设工作,确保省级储备粮库建设如期完成,同时各县(市)要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县(市)中心储备库建设步伐,全面改善全省粮食仓储条件。

        四要加强粮食统计、监测预警和信息服务。要按照《国家粮食应急预案》,健全完善我省的粮食应急预案,加强监测,保障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应对粮食市场风险水平。要进一步完善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健全启动机制、补贴机制和监督机制,逐步探索和完善流通引导生产、调节粮食供求的有效措施。要密切关注市场粮价动态,掌握粮情,根据粮食的产需和供求情况,适时适度地做好实施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准备工作,一旦市场价格跌破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水平,立即启动相关预案,以促进粮价保持合理的水平,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要继续做好军粮等政策性粮食供应工作,确保军需民食,确保粮食市场稳定。

        五是要落实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要完善粮食直接补贴政策,逐步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今年省级储备订单数量与去年基本持平,全省储备订单数量不能少于去年。各地应结合当地储备轮换需要,适当增加粮食储备订单数量,既要注意倾斜种粮乡镇以及种粮大户,又要兼顾多数农户特别是边远山区农户的卖粮需要。沿海地区储备轮换粮源应当优先从当地或省内粮食产区通过订单收购解决。要做好储备订单夏粮、秋粮收购工作,落实好收购资金、仓库、人员,及时兑现收粮款和相关补贴资金,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二)巩固和发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果,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力度

        一要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政策性亏损挂账的剥离划转,积极稳妥地解决企业历史包袱,用好粮食风险基金,对历年节余的粮食风险基金,可以适当用于解决粮食企业人员分流等改革成本问题。进一步促进分流人员的再就业工作,并力争在企业产权制度和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加快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重组改制步伐,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要总结和推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典型经验,认真研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加强对省内粮食产区、销区、产销平衡区改革的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省市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二要加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力度。要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扩大其社会影响,为依法管粮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粮食部门要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增强依法管粮的能力,切实履行好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工作的职能。并加强与工商、技术监督、卫生、物价等部门的工作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管理,共同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三要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建设。要逐步建立健全粮食行政执法体制,健全全省监督检查机构,逐步将监督检查体系向市县延伸,重点推动基层的行政执法。省粮食局已成立了监督检查处,今年重点要落实市县两级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机构、职能、人员和经费,各级政府要认真研究、统筹解决。要依法加强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粮食质量监管和原粮卫生监管,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对各级储备粮和政策性用粮的监督检查,继续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粮食库存抽查,全面掌握粮食库存的动态变化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进一步规范粮食市场秩序。

       (三)健全粮食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和衔接机制,完善粮食市场体系建设

        一要健全粮食产销区稳定的购销关系和衔接机制。要认真总结“十五”期间开展粮食产销协作的成功经验,在落实好2005年与六个粮食主产省签订的粮食购销合同基础上,进一步巩固与主产省业已建立的粮食产销协作关系,健全我省与粮食主产省以及省内产销区间稳定的购销关系和衔接机制,使协作多方实现共赢。今年,省内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已召开,各地要进一步抓好落实,提高洽谈会的实际成效。要切实做好“7.16”在泉州举办的第二届“七省粮食产销协作贸易洽谈会”的相关组织筹备工作,把这次活动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成一个品牌,使其更好地发挥“引粮入闽”的作用。

        二要继续加强全省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各地要遵循市场经济内在规律,按照商品流向、功能定位来统筹规划市场建设,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必备的流通交易设施,加强各类粮食市场硬件建设,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交易规则,并积极争取国家和地方资金支持,配好配齐粮食批发市场质量检验检测和信息系统设施。特别要加大福州粮食批发市场、南安官桥粮食城、漳州浦口粮食批发市场、闽西粮食饲料城等四大市场的建设力度,引导和促进大宗粮食进场交易,同时积极发展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和省际粮食边贸市场建设,积极构筑海峡西岸粮食批发市场走廊。要结合省委、省政府2006年为民办实事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打破行业界限,与供销、经贸系统合作,充分利用和改造供销社、粮店等现有流通网络,运用连锁经营方式,规范发展以城市骨干粮油企业和粮店为龙头、乡村农家粮店为基础的农村粮油消费品经营网络,促进城乡粮食资源有效衔接,加强农村粮油市场建设与监管,维护农村粮油市场正常的流通秩序。

        三要加快推进“十一五”粮食现代物流建设。依托资源、港口、铁路、公路及粮食仓储设施等条件,加快实施粮食现代物流规划,各级各有关部门应积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以项目为抓手,吸引、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参与粮食物流主要节点建设,构筑粮食物流基础框架,服务全省粮食物流体系建设。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争取将我省粮食物流主要节点纳入国家粮食物流建设规划。

       (四)大力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要加快以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为龙头的粮食产业化体系建设,引导企业与农民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鼓励和发展粮食订单生产、订单收购,实现粮食资源的合理利用,促进粮食规模经营,使农民在粮食流通和产业化经营中切实得到实惠。粮食产业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在发展粮食精深加工,延长粮食产业链条,增加粮油产品附加值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在政策、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粮食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发挥好粮食流转贷款和产业化龙头企业短期贷款的作用,实现粮食顺畅流通;要用好合同收购贷款,引导和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公司+农户”的方式,促进农民与市场的有效连接,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建设标准化、大规模商品粮生产基地;要用好粮油种子贷款,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实施优质粮种繁育、加工和经营,加快粮食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和应用,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提高我省粮食的精深加工和转化能力。通过正确引导、政策扶持,力争“十一五”期间培育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国家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3-5家。

        (五)切实加强对粮食工作的领导,落实粮食工作责任制。

        一是抓好粮食工作考核制度的落实。2005年,省政府将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粮食种子储备可供种植面积、粮食储备量、粮食风险基金、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盈利情况、市场供应稳定情况等8项指标纳入对各设区市政府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各级政府对粮食工作更加重视,粮食工作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得到落实,省粮食局要抓紧牵头做好2005年粮食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工作。今年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继续对九个设区市政府粮食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各市、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按照以上八个方面的内容,认真担负起本地区粮食生产、流通和安全的全部责任,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政策措施到位。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的辖区内粮食供求不平衡,引起市场和社会动荡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是增强抓好粮食工作的合力。粮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周密部署,准确把握政策,各尽其责,维护全省粮食安全。省发改委、财政厅、农发行等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粮食工作,帮助协调解决粮食部门在粮库建设、风险基金、粮食贷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要积极支持配合中储粮福建分公司开展工作,更好地发挥中储粮在确保福建粮食安全中的龙头作用。

         三是粮食系统要加强自身建设。新的时期对粮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粮食主管部门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新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工作效能。要注意研究粮食市场化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转变工作思路,更加注重宏观调控,更加注重全行业管理,更加注重发挥机制的作用,更好地实现粮食安全的目标。要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既要增强为粮食生产者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意识,又要提高为全社会粮食经营者服务的水平,积极创造良好的粮食生产经营环境,引导粮食市场良性发展,增强确保粮食安全的能力。要加强粮食系统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粮食工作者的自身素质,树立依法管粮的观念,同时要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努力履行好粮食行政管理的各项职能。

        同志们,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粮食工作、确保粮食安全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振奋精神,同心协力,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开好头、起好步,确保全省粮食安全,努力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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