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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合金融机构发放农村消费贷款41.2亿元

发布时间:2009-07-10

  今年以来,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采取“两头帮”方式:一帮企业打开市场,二帮消费者提高购买能力,大力推动以建房、农机、装修、教育、汽车、家电为内容的生产和消费贷款业务。

  广西农合金融机构首先支持与农村居民密切相关的收入源头,促进农村居民增收,提高消费能力。自治区信用联社引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突出支持“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市场带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联农户”的产业化生产体系。今年1-5月,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累计向220个广西农业优势企业发放贷款31亿元,向8.14万户从事广西农业优势产业种植的农户累计发放贷款17.3亿元,有效地提高农业效益,促进了农民增收。同时,针对外出打工青年农民返乡后想自主创业的贷款需求,去年以来自治区信用联社与共青团广西区委沟通协调,下发了《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青年创业贷款扶持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支持返乡青年农民自主创业,田东农村合作银行累计投放返乡青年农民工创业贷款达3800多万元。     

  另外,自治区信用联社抓住“家电下乡”、“农机下乡”的契机,主动与列入家电、农机下乡产品名单的厂家和经销商沟通,支持企业扩大生产,给商品消费者发放消费品贷款,刺激农村消费市场的有效需求。他们与区内部分有实力的摩托、家电、农机生产厂家签订了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不仅在项目、流动资金上进行合作,还利用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担保,为购买其中两个公司生产的工程机械车、摩托车、三轮车、农机具等的消费者发放消费品贷款8亿元。今年1-5月,全区农合金融机构累计向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投放贷款238亿元;累计发放农村消费贷款41.2亿元。(记者/邓萍 本报通讯员/韦煜清 卜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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